从“无米之炊”到“价值跃升”
从“无米之炊”到“价值跃升”
从“无米之炊”到“价值跃升”十年积案,一朝执结!近日,两起长达(dá)十余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,在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人民法院的交叉执行下顺利执结,最终申请执行人胡某、宋某一次性拿到(nádào)了(le)170余万元的“真金白银”,化解(huàjiě)了积存多(duō)年的不良债权。被执行人也卸下了多年背负的历史包袱,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目标。
被执行人(rén)伊春某人造板有限公司自2003年建厂以来,一直(yìzhí)经营(jīngyíng)人造板贴面板等业务,申请执行人胡某、宋某向该公司提供生产材料。面对(miànduì)伊春市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,该公司没有寻找转型出路,依旧延续老(lǎo)发展路子,导致经营日渐困难,直至停产,申请执行人材料款也迟迟未偿还。
胡某、宋某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,胜诉后(hòu)申请强制执行(qiángzhìzhíxíng),但由于被执行人已停产近十年,厂房空置且土地登记信息不全、设备长久停工电机丢失、股东主体涉政企分离变更,原执行法院查封厂房后财产处置四处碰壁,导致案件(ànjiàn)十余年(shíyúnián)久未(wèi)执行到位(dàowèi),申请执行人权益迟迟不能兑现,迟延履行金也越来越多,于是上级法院依法将案件指令由金林区人民法院执行。
立案执行后法官了解到,被执行人设备闲置(xiánzhì)十余年,因(yīn)无法断定设备品牌及出厂日期,评估公司无法进行评估,设备处置成为了难题。
经与行业内专业人士多方咨询,法官最终(zuìzhōng)从一位专业评估师处了解到吉林省质量技术评鉴中心具备机械设备(shèbèi)产品质量(chǎnpǐnzhìliàng)鉴定资格,经过该中心鉴定后,评估公司可以进一步评估,确定价格。最终经鉴定和评估,确定设备处置参考价50余万元,但距离案件总标的额还(hái)差(chà)120余万元。
为避免(bìmiǎn)设备受众有限导致流拍或贬值,加剧企业损失,影响申请执行人权益兑现,该院采取(cǎiqǔ)“专业鉴定﹢引导拍卖﹢全程监督(jiāndū)”模式,实现了执行资产“价值唤醒”。
该院鼓励被执行人自行寻找买家,提高拍卖效率;开通申请执行人和其他债权人参与(cānyù)拍卖过程渠道;联动第三方评估鉴定机构、行业协会形成合力,发动辖区企业(qǐyè)积极参与竞拍,有效(yǒuxiào)激活辖区企业参与热情(rèqíng)。
功夫不负有心人,设备(shèbèi)最终以170万元价格成功拍卖(pāimài),溢价100余万元,实现(shíxiàn)了资产高效处置与营商环境优化双赢,案件至此全部执行完毕。
下一步,金林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的“一要二统三(sān)抓实”工作(gōngzuò)(gōngzuò)目标,进一步推进交叉执行工作法治化、规范化、常态化运行(yùnxíng),朝着“切实解决执行难”、实现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不断迈进。

十年积案,一朝执结!近日,两起长达(dá)十余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,在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人民法院的交叉执行下顺利执结,最终申请执行人胡某、宋某一次性拿到(nádào)了(le)170余万元的“真金白银”,化解(huàjiě)了积存多(duō)年的不良债权。被执行人也卸下了多年背负的历史包袱,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目标。

被执行人(rén)伊春某人造板有限公司自2003年建厂以来,一直(yìzhí)经营(jīngyíng)人造板贴面板等业务,申请执行人胡某、宋某向该公司提供生产材料。面对(miànduì)伊春市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,该公司没有寻找转型出路,依旧延续老(lǎo)发展路子,导致经营日渐困难,直至停产,申请执行人材料款也迟迟未偿还。
胡某、宋某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,胜诉后(hòu)申请强制执行(qiángzhìzhíxíng),但由于被执行人已停产近十年,厂房空置且土地登记信息不全、设备长久停工电机丢失、股东主体涉政企分离变更,原执行法院查封厂房后财产处置四处碰壁,导致案件(ànjiàn)十余年(shíyúnián)久未(wèi)执行到位(dàowèi),申请执行人权益迟迟不能兑现,迟延履行金也越来越多,于是上级法院依法将案件指令由金林区人民法院执行。
立案执行后法官了解到,被执行人设备闲置(xiánzhì)十余年,因(yīn)无法断定设备品牌及出厂日期,评估公司无法进行评估,设备处置成为了难题。
经与行业内专业人士多方咨询,法官最终(zuìzhōng)从一位专业评估师处了解到吉林省质量技术评鉴中心具备机械设备(shèbèi)产品质量(chǎnpǐnzhìliàng)鉴定资格,经过该中心鉴定后,评估公司可以进一步评估,确定价格。最终经鉴定和评估,确定设备处置参考价50余万元,但距离案件总标的额还(hái)差(chà)120余万元。
为避免(bìmiǎn)设备受众有限导致流拍或贬值,加剧企业损失,影响申请执行人权益兑现,该院采取(cǎiqǔ)“专业鉴定﹢引导拍卖﹢全程监督(jiāndū)”模式,实现了执行资产“价值唤醒”。
该院鼓励被执行人自行寻找买家,提高拍卖效率;开通申请执行人和其他债权人参与(cānyù)拍卖过程渠道;联动第三方评估鉴定机构、行业协会形成合力,发动辖区企业(qǐyè)积极参与竞拍,有效(yǒuxiào)激活辖区企业参与热情(rèqíng)。
功夫不负有心人,设备(shèbèi)最终以170万元价格成功拍卖(pāimài),溢价100余万元,实现(shíxiàn)了资产高效处置与营商环境优化双赢,案件至此全部执行完毕。
下一步,金林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的“一要二统三(sān)抓实”工作(gōngzuò)(gōngzuò)目标,进一步推进交叉执行工作法治化、规范化、常态化运行(yùnxíng),朝着“切实解决执行难”、实现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不断迈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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